一、概况
精神病属慢性病,病程较长,患者尤其是病程迁延而反复发作的患者,其认知功能及劳动能力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害,需要长期治疗。因此对于未住院而长期居家治疗的精神病患者其家庭护理就至关重要。
二、家庭护理要点
(一)用药护理 了解病人的病情、身体状况及不良反应,及时与医生进行联系;妥善保管药物,尽量不让病人自取自服,遵医嘱按时按量给病人服药,最好在饭后半小时左右服用,已到服药时间但病人仍在熟睡,可向后推迟1小时左右,唤醒病人后稍停片刻再让病人服药;对拒绝服药的病人,要耐心劝说。在未征得医生同意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自作主张增减药量或停药。如果想调整药量,最好带病人找医生复查,征求医生的意见。每次服药时,家属应仔细观察病人是否服下,必要时检查是否有假服药现象。
(二)药物不良反应观察 注意观察药物的副作用和中毒反应,有些抗精神病药物具有抗胆碱能作用,容易引起便秘、尿潴留,有些具有抗α肾上腺素受体作用,导致血压降低、头晕、严重的可出现休克。较轻微的药物副作用有嗜睡、乏力、反应迟钝、记忆力减退等。家属应了解这些知识,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争取患者配合,按时服药。如出现药物副作用,应及时与医生沟通,轻微的副反应,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如副反应较重或出现中毒反应时应及时送医院处理。
(三)规律作息 家属要关心病人的日常生活,养成规律,如日常生活、个人卫生、一般工作等,都要要求病人严格落实,分散其注意力,不能因为有病,就一味迁就,什么也活也不做,由家属全权代劳,对病人没有任何好处。会使病人变得更懒惰,失去学习的机会,病人社会功能得不到有效恢复和重建。同时,由于患者无所事事,整日沉迷于幻想,进而导致病情加重。因此,应鼓励患者生活自理,自力更生、多做力所能及的事,适当参加职业劳动;定时进餐,保证足够的营养和热量,既要防止进食不足,又要防止吃得过多;创造良好的睡眠环境,如要安静、避免强光及噪声,同时合理安排休息时间,白天尽量多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午休时间不要太长,睡前避免饮用浓茶、咖啡及进食刺激性食物。此外,发病后部分患者的生活能力有所下降或缺损,家属应该协助患者日常生活,整理仪容,如沐浴、洗衣、理发、美容等,从而有助于保持患者的自尊和自我价值感。
(四)注重交流沟通 家庭护理中,家属不仅要 “看”,也要“听”和“说”。有时倾听有助于缓解患者的精神负担,能舒缓患者的心理压力,而且还可以获得有关病情反应、药物副作用等方面的信息。在与患者交流过程中要对患者的想法表示理解,即使有时候患者的想法受病情的影响而出现歪曲。
三、家庭护理中的误区
(一)患者自己保管药品,在缓解期会遇到许多现实问题,如职业、家庭、社会中的挫折,尤其是对疾病本身的恐惧,会使患者出现悲观绝望,出现自杀想法而服用大量抗精神病药物试图自杀。故所有药物都应由家属保管,并且应该定时清点。
(二)为避开外界刺激引起患者冲动、攻击、破坏行为,而限制患者外出。这样做的后果是患者与社会隔绝,进而导致社会功能进一步下降,加快认知功能衰退进程,并增加病情复发的风险。因此,应鼓励患者多与人交往,适当参加社会活动;同时向周围的人宣传精神疾病知识,以获取人们的理解和支持。有的家属对病人厌恶、敌视,甚至辱骂,讥讽,嫌弃,虐待,恶意攻击,使患者自卑自责、自暴自弃,甚至悲观绝望发生自杀,或导致患者产生攻击破坏、伤人毁物等行为,或导致病情反复、迁延不愈。正确的做法是对患者关心而不溺爱,鼓励而不放纵,培养患者“自尊、自重、自强、自立、自爱”的意识。
(三)有些患者或家属往往认为精神症状一旦消失,就不需要继续服药了,这是错误认识,在临床上,患者的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只是代表获得了“临床治愈”,但短时间内还不能完全正常的回归社会。此外,在临床治愈后1-2年内,精神病还有可能再次复发。所以一般情况下,精神病一旦发病,至少需要维持用药2至3年。如果病程更长,复发次数超过3次以上,可能需要终身服药。患者及家属往往对于“长期服药”或“终身服药”在心理上很难接受,觉得这就等于永远没有出头之日了。就像高血压、糖尿病一样,实际上也需要长期服药乃至终身服药,而这并没有给患者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太多的麻烦。所以正确认识疾病和相关的治疗手段,并及时调整心态是非常重要的。
四、家庭支持系统的建立
家庭成员的理解和关心,对患者增加治疗疾病和重返社会的信心有积极作用,家庭之间要和睦相处,不打骂孩子,敬养老人;使病人感到心情舒畅,从而减轻思想负担;鼓励病人多做活动,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身体好精神自然振作,精力也充沛;正确看待疾病,针对疾病漫长恢复过程要耐心、冷静处理矛盾、奖励微小进步、忽略那些无法改变的事实、逐步培养工作及社交技巧、循序渐进的解决问题。
五、预防疾病复发
坚持服药,定期复诊;了解疾病和相关治疗知识;家属主动与患者交流及时发现病情变化;不能对患者置之不理,又不要过度保护,尽可能避免患者在出院后遭遇重大的不良生活事件,如离婚、失业、失学等。调整心态,直面视,要鼓励患者以行动证明自己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从而获得他人的尊重和信赖。
六、何时需要住院治疗
病情复发的原因尚未探明,但国外多年的临床经验和研究表明,以下情况可能导致疾病复发:药物是导致病情复发的常见因素。据统计,在复发人群中因为停药占54%-77% ,患者和家属难以坚持长期的维持治疗导致自动停药;社会适应困难,精神疾病患者经历了发病、急性期治疗、巩固维持治疗的过程,待他(她)重新回归到社会中去的时候,患者本身还处于重病后继续服药的恢复阶段,其心理和躯体承受能力均不如健康人,对外界的适应能力有所下降;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对精神病人存在偏见,因此患者往往会发生社会适应困难而导致复发;应激事件刺激,生活中面临的学业、就业、恋爱、婚姻、生育以及亲人故去、夫妻离异等等都可能成为患者生活中的应激源,导致病情复发。当患者病情复发,出现自伤、伤人倾向;严重的抑郁、悲观绝望;原有的症状反复出现、有日趋加重的迹象;拒绝治疗,劝说无效 ;伴有继发性问题,如严重躯体疾病、酒或药物滥用等应立即住院治疗。
精神病是一种长期的慢性疾病,家属需要逐步适应自己的新角色,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